一经未罢,又传一经,同病而后归并一经自病者,名曰并病。然表邪内陷,留滞于太阴,非藏寒病也。
风湿相抟,骨节疼烦,重着不能转侧,湿胜风也。若表微热,则受寒亦轻,故以甘草易细辛而微发其汗,甘以缓之,与辛以散之者,又少间矣。
证虽属于三阳,而热皆聚胃中,故当从阳明热证主治也。 下利欲饮水者,热利下夺津液,求水以济干也。
又曰:喘则气欲上脱,微喘者邪实于内,而又不能大喘也。颈项强急,面赤目赤,阳明证也。
此以心下□有热,知传邪入里,故舍脉而从证也。以上之法,皆不可施,惟宜用竹叶石膏汤,于益气生津中,清热宁烦可也。
阳明病,不大便,□下□满而呕,是阳明传少阳病也。弦者饮也,迟者寒也。